浙江省医疗安全专题培训班顺利召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1号)的工作要求,2021年10月27日浙江省医疗安全专题培训班在杭州召开。该《通知》明确指出,“医学会应当梳理分析医疗损害鉴定情况,开展基于案例分析的医疗纠纷预防对策研究,组织本地区医疗损害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培训范围”,同时要求“医疗机构对医疗损害鉴定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有效识别医疗风险,梳理薄弱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本次医疗安全专题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有效提高医疗机构有效识别医疗风险的能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医疗纠纷发生概率,促进省内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会议开幕式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与药政处孟强副处长、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缪建华副主任、浙江省医学会陆新成驻会副会长到场并致辞。会议分别由浙江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综合业务科徐颂道科长和浙江省医学会医鉴办于香主任主持。



会议上半场,浙江省人民医院医务部张骏主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务部潘胜东副主任两位专家应邀授课,分别对“多媒体术前谈话:开启医患沟通新模式”、“医疗纠纷常见病历质量问题与风险管理”两个热点专题进行了深度解析。会议下半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呼吸与危急重症学应可净教授、浙江省医学会医鉴办于香主任、省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专委会主任赵丽华律师三位专家,分别从“关注VTE防治与医疗安全”、“医学鉴定案例的警示”、“新《医师法》与执业安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专题交流与分享。


来自各省级和11个地市医疗机构的医务科、医患办、医疗安全重点科室等相关人员近15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内容全面丰富,专家报告精彩纷呈,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各热点专题符合医院管理和临床一线工作的迫切需求,通过学习交流,对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及医疗卫生相关法规有了更科学、合理、深刻的认识。我们期望,本次培训可以促使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管理有法可依、有的放矢,稳步提升医疗质量,为我省卫生健康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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