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医学科技事业发展,提升医学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启动2026年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支持临床医学各学科领域的研究课题,申报类别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主要突出项目的创新性及相关转化研究。申请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对各类人才计划培育对象优先支持。项目配套经费5万元或9万元。
(二)一般项目。主要突出培育作用,倡导科研人员开展自由探索研究。申请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分为A、B两类,A类项目配套经费1万元-3万元;B类项目只立项无配套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详见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二)申请人要求。申请人须为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当年至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研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人已承担学会科研项目未结题或近5年有撤题的;
2.申报内容超出本计划申报指南内或已获得其他单位项目支持的;
3.申请人近5年存在学术不端记录的。
三、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4日启动申报,2026年6月12日截止。
四、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项目通过“浙江省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s://kyjj.zjma.org)在线申报,申报账号由所在单位科教管理部门登录管理账户进行分配,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向我会申请管理账户。系统操作说明详见系统登录页。
(二)项目初审。申报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和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项目的医学伦理和科研诚信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系统提交。
(三)项目立项。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我会统一组织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后发文公布。
(四)经费拨付。项目经学会审批立项,申报单位通过系统下载合同书并按要求开具发票,由我会拨付项目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给予立项项目经费配套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缴纳费用。每个申报项目缴纳服务费200元(根据申报系统提示完成缴费),由浙江省医学会开具电子发票。
(二)联系方式
浙江省医学会科教发展部 单单,0571-87567839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004室
为方便工作交流,请各申报单位科研分管老师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群号66080011533加入钉钉群。
附件:2026年浙江省医学会临床医学科研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公布-浙江省医学会关于开展2026年临床医学科研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医学会
2026年5月14日